持久授權書 FAQ
在香港甚麼是持久授權書?
持久授權書是一份法律文件,指定某人在你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時,代表你處理你的財務事項。
持久授權書(EPA)和持久授權書(LPA)有甚麼分別?
它們都具有相同的性質,但根據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會有不同的名稱。在香港以外的某些司法管轄區,持久授權書甚至可以涵蓋你的健康和福利。
我應在持久授權書(EPA)委任誰人?
你可在親近的人之間,想想誰可在你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時,替你的財務下決定,那位便是適合的委任人選。
我如何訂立持久授權書(EPA)?
- 指定受權人。 2.預約醫生進行精神行為能力評估並簽署持久授權書。
- 預約律師確認你的精神行為能力並簽署持久授權書。
- 安排你的受權人簽署持久授權書。
- 向高等法院登記該持久授權書。 此流程將視為單一服務,請聯絡我們以了解更多詳情
如何在香港註冊我的持久授權書?
只需前往位於金鐘的高等法院並提交你的持久授權書便可。
我應在甚麼時候訂立持久授權書?
你應盡早訂立持久授權書。因簽署持久授權書時,你必須具有精神上行為能力。一旦你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你便無法簽署該文件。
我可以自行撰寫持久授權書嗎?
你可以選擇自行撰寫持久授權書,但持久授權書需符合許多程序及規定。因此建議你尋求專家協助,以確保其有效性。Noblewills 非常熟悉該流程,並確保符合所有程序及規定。
NobleWills 會否提供醫生和律師見證服務?
如情況合適,Noblewills 的服務將包括安排醫生和律師見證簽署。只需一次會面便可同步完成,無需再個別安排見證簽署。
如果我沒有訂立持久授權書會怎樣?
如果你失去精神行為能力並沒有持久授權書,你的家人將需要申請監護令或向法院提出委任產業受託監管人來指定某人來管理你的財務,這將會是既漫長又昂貴的過程。因此建議你應盡早訂立持久的授權書。